金融法律事务
新三板挂牌案例补充法律意见解读 (长天思源 830842)
案例分析七 国有股权转让未进行评估
解决方案: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说明。
2002年国有股东佛山分析仪器厂按原出资额20万元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公司5%的股权没有进行评估,转让程序存在瑕疵,但根据有限公司的资料及《广东长天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2年审计报告》显示,2002年有限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所有者权益合计3,718,152.21元,低于注册资本400万元,佛山分析仪器厂转让亏损状态的有限公司股权已经足额回收其原出资额2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经转让双方约定并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转让价值高于佛山分析仪器厂持有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
另外,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及结果已经佛山市公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符合其当时实际经营状况需要,转让过程及结果不存在纠纷或争议,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
因此,中介机构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程序虽存在瑕疵,但已经得到有效纠正,不存在损害国家资产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