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汉律师进行多多咪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前研讨|winteam500
多多咪(新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咪)的破产清算管理人--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8月25日、27日晚上开展了有关多多咪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会前研讨工作。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3日作出(2018)豫07破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郭连盘对多多咪(新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19年2月19日作出(2018)豫07破6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指定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多多咪企业破产清算一案。延津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5日作出(2019)豫0726破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9时在延津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延津县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6月26日在《人民法院报》就上述会议的召开事宜进行了公告,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
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多多咪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的破产团队就即将开始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所有工作进行充分的讨论。再次重申了参会须知,梳理了会议议程。讨论了债权审查结果和债权异议的申请,对所有审核完毕的债权我们都在最快的时间和债权人进行沟通,告知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以提出债权异议的申请。
债权人会议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对管理人工作的监督,会上管理人将会对其开展的全部工作进行汇报。同时在会议上讨论确定了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选任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等。
最后董国强主任要求全体律师作为企业管理人应在延津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破产法》赋予管理人的职责和权力,并依照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积极同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单位和人员沟通,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