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汉律所破产团队就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winteam500
2019年8月30日上午九时,某公司破产清算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法院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权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共计五十五余人参加本次会议。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主任董国强、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成员李凤菊律师、葛静敏律师、刘圆圆律师、李光耀、刘茵、桑文静,以及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李婉茹、梅慧、赵志鑫、张芳参会。会议上管理人依法向债权人汇报了管理人的工作、宣读了财产调查报告和变价方案、告知债权审查结果,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志的前提下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此次会议全程稳定有序、顺利开展。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19年2月19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指定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该企业破产清算一案。延津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5日作出决定书,指定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在收到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后即进驻并接管了债务人企业,并立即开展清算工作,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顺利完成了组建工作团队、设置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依法进行工作交接、刻制管理人印章、开设管理人账户;进行资产清查、债权申报、法律事务处理;开展资产清理,做好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做好债权审查、清理债权债务、追收企业财产工作。此外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多次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就本案进行讨论。以上工作的开展均极大的推动了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开展。
审判长主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瀛汉所董国强主任宣读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瀛汉所葛静敏律师宣读债权审查规则并宣读提请
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瀛汉所李凤菊律师宣读管理人报酬方案、破产财产
调查报告和变价方案
债权人会前签到、有序入场
会后合影